二十五项反措(防高处坠落事故)
type
status
date
slug
summary
tags
category
icon
password
URL
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力生产事故,国家能源局组织电力行业有关单位及部分专家,根据近年来电力生产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电力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已颁布的标准规范,对2014年印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版本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下简称《二十五项反措(2023版)》)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要求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1.1.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检查周期为1年),凡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或 2 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按作业危险程度递增,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饮酒后或服用降低判断力和行动能力的药品期间,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1.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
涉及高处作业的企业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安全知识和高处作业专项教育培训,应特别重视对初次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对于从事登高架设、悬空、攀登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培训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常规授课、现场演示、多媒体展示等。
1.1.3 高处作业应穿工作服、防滑鞋,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并设专人监护。
高处作业人员配备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攀登自锁器、防坠器等应检验合格并符合要求;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安全带、安全绳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安全带应采取高挂低用的方式,安全带的使用长度应事前调整合适,必要时加缓冲器,避免在高空坠落防护范围内造成二次冲击或应力伤害。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安全带、安全绳是否拴牢,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拴在牢固的构件上,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上下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不得抛掷。
💡
安全帽使用规范:
1)选用应符合 GB 2811 的相关规定;
2)应正确佩戴;超过使用有效期限或有缺陷情况时不得佩戴;
3)应贮放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场所,并应远离酸、碱等腐蚀性物质。
💡
安全带使用规范:
1)选用应符合 GB 6095 的相关规定;
2)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
3)应高挂低用,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5)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6)在没有安全通道时,应设置生命绳,作业人员移动过程中所系挂的安全带应保证至少一个挂钩有效;
7)应每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有破损、腐蚀的禁止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的不得使用;
8)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应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锐的坚硬物体。
💡
安全绳使用规范: 1)选用应符合 GB 24543 的相关规定; 2)安全绳的护套应保持完好; 3)安全绳(含未打开的缓冲器)不应超过 2m,不应擅自将安全绳接长使用。
💡
缓冲器使用规范:
1)选用应符合 GB/T 24538 的相关规定 2)应加保护套 3)接近焊接、切割、热源等场所时,应对缓冲器进行隔热保护 4)缓冲器端部环眼内应加保护垫层(套)或支架 5)所有零部件应平滑,无材料和制造缺陷,无尖角或锋利边缘
💡
安全绳使用规范: 安全绳宜选用镀锌钢丝绳或带塑胶套的 6×37+1 钢丝绳,其技术性能应符合 GB/T20118 的相关要求 1)直径宜为 12mm 及以上,最小直径应不小于 10mm 2)跨距不宜超过 12m 3)设置高度在最低点不应低于 1.2m,垂度不宜小于 300mm
1.1.4 遇有阵风风力 6级及以上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冰雪、霜冻、雨雾天气未采取防滑、防寒、防冻措施,禁止进行高处作业。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
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并在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
高温时段,禁止进行室外高处作业;
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粉尘的环境中进行高处作业时,未对作业点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禁止进行作业;
1.1.5 高处作业应设有防止作业人员失误、失踏或坐靠坠落的牢固作业立足面、防护栏、防护网、停歇区等。立足面应有足够面积,脚手板应满铺并有效固定。
1.1.6 施工或生产作业区的通道及各种孔、洞、井、沟、坑口、平台等临边部位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悬挂安全标志牌。
基坑(槽)临边应装设合格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安全标志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上下基坑必须设置专用斜道、梯道、扶梯、入坑踏步等攀登设施,作业人员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坐运土工具上下。
1.1.7 作业现场常设洞口应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或装设栏杆护板;临时洞口或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装设挡脚板,悬挂安全标志牌,夜间无照明或照明不足时应设红灯警示。
1.1.8 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作业平台应使用合格材质搭设。高处作业层应装有防护栏杆并搭设牢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严禁超载。
作业层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铺实、铺平,脚手板和脚手架应连接牢固。禁止使用单板或大于 150mm 的探头板。作业层脚手板下必须采用足够强度的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不大于 10m 必须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 150mm 时,必须采取封闭防护措施。
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如悬吊式脚手架、水电站的进水口处脚手架、调压井处脚手架等,应专门设计并经批准。
1.1.9 作业现场使用移动高处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保护栏杆、护脚板或其他保护设施,作业平台表面应防滑、支撑稳定,不得超载。
💡
通道口应有醒目标识,扶手、中栏杆或剪刀撑等不能作为通道使用。
1)脚手架斜道坡度不大于 1:3,宽度不得小于lm;
2)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2m 高的上栏杆、0.6m 高的中栏杆和挡脚板;
3)搭设的直爬梯宽度不小于 600mm,直爬梯的档距宜为 300mm,最大不应超过 400mm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操作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造商的操作使用说明。工作平台升降作业时,必须设置醒目的作业警戒控制区,悬挂安全标志牌和风险告知牌,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1.1.10 高处作业应使用有防滑保护装置(如防滑套、挂钩等)的合格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 30cm,并在距梯顶 1m 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工作时,梯腿和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 65度至 75 度之间,梯子应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梯上有人时,禁止移动梯子。
1.1.11 作业现场使用的吊篮应检验合格,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配重以及可固定措施。操作人员应经专门培训。
禁止货运吊篮、索道载人。
吊篮的每个吊点处除工作钢丝绳外还应独立设置安全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防坠落装置。
1.1.12 线路施工作业,登杆塔前应对塔架、根部、基础、拉线、桩锚、地脚螺母(螺栓)等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登杆塔作业。
1.1.13 在轻质型材等强度不足的高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屋面光伏板等)上作业,必须搭设带安全护栏的临时通道,悬挂安全标志牌,在梁下张设安全平网或搭设安全防护设施。
严禁无有效防护措施在轻质型材上行走、作业。
💡
安全网使用规范:
安全网材质、规格、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 5725 的规定 1)每张安全平(立)网质量不宜超过 15kg; 2)网上所用的网绳、边绳、系绳、筋绳均应由不小于 3 股单绳制成; 3)网上的所有节点应固定; 4)网目形状应为菱形或方形,其网目边长不应大于8cm; 5)平网宽度不应小于 3m,立网宽(高)度不应小于 1.2m,允许偏差为±4%; 6)密目式安全立网的宽度应介于(1.2~2)m,长度最低不应小于 2m; 7)密目式安全立网的开眼环扣孔径不应小于 8mm,网眼孔径不应大于 12mm。
1.1.14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需要悬空作业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上下通道,严禁攀爬钢筋骨架;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边柱和悬空梁等构件的钢筋时,必须设置合格作业平台;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严禁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作业。
严禁未设置作业平台,进行高处绑扎柱钢筋作业、预应力张拉作业和开展临边高度 2m 及以上混凝土结构构件浇筑作业。
模板安装和拆卸时,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和防护措施。上下模板支撑架必须设置专用攀登通道,不得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钢结构安装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作业层未设置手扶水平安全绳、未搭设水平通道、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禁止作业。
严禁在未固定、无有效防护措施的物件以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
操作平台应通过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方案,架体构造与材质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1.15 在煤(粉、灰)仓或斗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坠器和全身式安全带,安全带上应挂有安全绳,安全绳另一端必须握在仓或斗外的监护人手中,且牢固地连接到外部固定物体上。
1.1.16 从事风电机组塔筒清洗、叶片维修等高处作业,必须在风机停机状态并将叶轮锁定、做好防止吊篮摆动等措施后进行,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独立安全绳、防坠器,安全绳应避免接触边缘锋利的构件,严禁对安全绳接长使用。工作地点 20m 直径范围内禁止人员停留和通行。
1.1.17 拆除工程必须事先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作业程序,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按照拆除程序进行作业,不得颠倒、漏项。
 

© YanXiao 2021-2024